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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书编纂的十宜十忌
发布人:史志办 发布日期:2013-08-19 09:52 阅读次数:
     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系。李铁映同志在召开的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:新一轮修志“在质量上应该有新的更高的要求,从一开始就把质量放在第一位。要把精品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……”。赤壁市的续志编修工作在全面转入一审后,确立了既要确保质量、也要加快进度的编纂原则。我们认为:没有质量的进度是无效劳动,不讲进度的质量是浪费时间。因此,我们在提高志书质量、保证编纂进度方面作了大量工作。
      一部志书总体质量的高低,包含很多重要因素:志书总体设计阶段,应确立“正确的指导思想,科学的体例结构,合理的篇目设计”,这是编纂的基础准备和理论依据,只要把握好大原则、大方针就可确保志书的政治质量;出版缮印阶段,应做到“勘校缜密严谨,印刷清晰精美,装帧设计精良”,这样才可以确保印数质量,但它与编辑环节没有直接关系。排除这些非单个人力量的因素之后,对于志书的质量来说,至关重要的因素就体现在编纂、尤其是总纂阶段了,因为在这个阶段,任何个人(编纂者)的意识和行为,都会严重影响到志书质量。为确保质志书量、出精品志书,这个阶段的工作应该达到这样的标准:“观点鲜明准确,资料充分翔实,布局合理得当,繁简详略适度,文风凝练通畅,表意准确明白”。那么,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要求呢?通过资料查阅、资料收集和体会,对于我们每一个编纂人员而言,都要从多方面努力,不断锤炼自己、锤炼志稿,才能编出一部精品志书。为此,总结了志书编辑阶段编纂人员应做到的十宜十忌,与方志届同仁商榷,相互促进、共同提高。 
      一、宜深入学习、忌固步自封
      从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事业初兴,短短二十余年时间,方志理论可谓日新月异、有了空前的发展,尤其是第二届地方志工作全面启动以来,方志理论更呈现出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。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基础,没有先进、优秀理论的指导,在工作中将会失去方向、走偏出错。如果固步自封、自以为高明,不深入学习并认真掌握修志的新理论、新方法,对有经验修志老手而言,就会犯经验主义,摆脱不了旧理论的窠臼、跳不出旧志书的格局;对修志新人而言,更会茫然而无所从。同时,深入学习也包括其他门类、各个领域的知识,这是编纂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,不断适应新形式需要的重要环节,切不可等闲视之。
      二、宜主动负责、忌敷衍了事
   修志工作是百年大计,志书更是影响几代人、几十代人的重要史料,因此,每一个编纂者都要切实地肩负起历史的责任,调动全部责任意识,工作大胆细心、积极主动,审慎把握思想观点、编纂原则,对国家负责、对社会负责;对全部资料严格把关、缜密考校,对提供资料者负责、对历史和后人负责;在语言文字方面精心锤炼,对读者负责、对读志用志负责。切忌敷衍了事、姑息养奸,更不可矫枉过正或有意文过饰非,成为历史的罪人。
      三、宜大胆创新、忌墨守成规
   回顾二十年新方志的发展史,可以说,它其实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创新史,较之旧志书而言,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在形式、内容方面都有很大发展,在志书编纂的思想原则以及志书功用定位上,更有质的飞跃。但是,正如李铁映同志所言,第一届志书“问题总是有的,这有历史的客观的原因。”铁映同志没有说出的后半句话,大概就是“也有现实的主观的原因”了,所以,在第二届志书编纂中,仍有很多需要革弊兴利、继续创新的事儿可做,包括志书的形式、记述的内容、提供利用的服务性能等等。当然,大胆创新是在借鉴继承基础上的创新、而不是标新立异,要在不违背修志的基本原则、不失志书基本特征之前提下进行创新,否则,不遵循理论、一味地标新立异,就会失去志书这一中国所独特的文体。
      四、宜吃透资料、忌不求甚解
   在志书编纂过程中,我们会接触到大量的、繁冗的、来自方方面面的资料,对这些资料,一定要深入探索、仔细研究、吃透资料。对第一手资料,要结合编纂的具体篇目,分清哪些是主要的、哪些是次要的,哪些是直接资料、哪些是间接的佐证性资料,哪些是必用的、哪些是需要消化吸收的,哪些是完善、成熟的,哪些是有待进一步丰富的,还需要继续收集、补充哪些内容。对第二手资料,要弄清其来龙去脉,可信可用程度如何;需要进一步补充的,可以从哪些渠道得到,又如何去考辨它的真伪、确定它的价值。在充分吃透各种资料之后,才能决定如何使用它们,如何谋篇布局,如何安排资料,如何把握详略。
      五、宜不耻下问、忌不懂装懂
   任何一个编纂者都不是活的百科全书,都不会全面掌握所有领域、行业的种种知识,所以,在编纂过程中,遇到不懂的事物、不了解的知识点,是完全正常的,是可以理解也完全允许的事。但是,遇到这样的情况,我们一定要不耻下问,尽最大可能地了解这方面的知识。当然,我们并不是为了做这方面的专家,而是为了对记述的内容有一个初步认识,起码知道自己记述的内容是否正确,用词造句、表达意思是否准确、规范,特别是比较偏僻的行业名词术语、专用计量单位、特指的表述方式等,一旦有人提出疑问,我们应该可以解释清楚。当然,掌握这些知识的途径是很多的,比如读书、查专业媒体、向行家里手咨询等,而最直接有效的方法,则是在编纂前充分熟悉资料,和资料的原始提供者进行探讨、磋商,把问题消化在编纂之前,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差错,更能使编纂过程得心应手,提高效率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      六、宜细致考证、忌偏听枉信
   每个编纂者手头上都会有连篇累牍的资料,其中难免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,或是事物发展过程有违常规、数据不合情理,或是事物内部逻辑关系紊乱、因果关系不明,或是意义表达不明确、模棱两可,或是不同来源的资料间相互矛盾、相互抵触,或是语言含糊、文字生涩,或者只是我们直觉上有些疑问。对于这些问题,我们应该多方考证、认真辨析,摸清底细、求得原委,理顺关系、彰明因果,化解矛盾、消除疑点,切忌道听途说、偏听枉信,将任何一方的意见作为最终答案,将复杂问题简单化、或将简单问题复杂化;或者毫无根据地随声附和、放过疑点,任凭已知的问题留在稿中;更不可断章取义、主观臆断、枉自揣测、私下断语,造成新的甚至更严重的错误。
      七、宜求同存异、忌刚愎自用
   作为志书编纂者、资料考证者,由于耳闻目染、侧面接触等因素,对许多问题都会有自己固有的想法和看法,而在考证资料时,往往会得到一些出乎自己意料的结果。此时,我们万万不可被先入为主心理所左右,不可自以为是地讲抹煞正确意见、观点,而将个人意志强加于客观事实之上,把反映局部利益、个别人观点的事实融入整体的资料体系中,以点带面地随意取舍素材,造成潜在的讹误。对于各方认识不同、意见不一的事物,只要不存在真理之争、不是原则性的分歧,则应尽可能地做到诸说并存、保留不同方面的意见,保留印证各方观点的资料,而不能由编纂者自作主张、偏向一方。
      八、宜“调用”资料、忌“挪用”素材
   来自各个方面的资料(本文称其为来稿),由于原始供稿人撰稿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不同,对事物的认识不同,写作能力和文字水平不一,来稿质量肯定是参差不齐的,资料的翔实度、完整性也有很大差别,但总的来说,质量好的来稿也不过是部门(专业)志或部门志的缩减、比较成熟的课件而已,质量差的则基本没有多大利用价值。因此,对于总纂来说,万万不可将来稿作为志书的初稿使用,不能将来稿作为总纂修改的基础,不能把它当作底稿、范本,将它勾勾划划、圈圈改改、移移动动、添添加加就形成志书的篇章。各部门的来稿,只是县志总纂的基本素材,作为志书的编纂者,应该是“调用”其中的资料,而不是“挪用”其中的素材。所谓“调用”,就是依据确定的篇目搭起承编篇章的框架,将篇目作为骨架、来稿作为有待规范血肉,骨架上需要什么样的血肉,就从来稿中寻找什么内容,把它填补到最合适的位置,让来稿顺从、适应篇目。如果不加区别地原样“挪用”、照抄照搬,以来稿定篇目、让篇目适应来稿,就会眉毛胡子一把抓,可能导致眉眼不清、本末倒置、腹背易位,难免出现文不对题、资料运用不当的错误。
      九、宜精雕细刻、忌剪刀糨糊
   从来稿中获取资料,即使最小程度的“调用”,也免不了“剪刀糨糊”的剪贴过程。但是,我们不能只是剪刀糨糊、而没有自己的精心雕琢,相反,应该对剪贴来的每字每句每段精雕细刻、字斟句酌,使每句话都变成自己的语言,使整篇整章形成自己的、志书既定的风格,进而将多位编纂者形成的篇章稿件,统一成整部志书的一体风格。要达到这样的标准,就要确定如何调用资料:整篇整段地从来稿中剪贴文字,即使花费很大的精力去修改,也不过是“改稿”、而不是自己“撰稿”,改稿就难免受原稿的束缚和左右,就如报刊杂志,虽然每篇文章都经过了编辑的精心斧凿,但各篇文章的风格仍是百花齐放,因为报刊编辑的工作就是修改、纠错,而不是编纂。志书的编纂者,应该是志书的最终撰稿人。把从来稿中调用资料的最大单位限定为“句”,那么,在成稿句与句的衔接上,肯定少不了我们的心血,整段、整篇形成后自然就是自己的文章了。
      十、宜质朴率真、忌跩文玩帅
   志书是资料书、是地情书,这是它基本的特点,基于这一特点,在文风上就要求它具备质朴率真的特点。新方志在语言文字上的定位是“现代汉语的书面语、白话文”,虽然是书面语,却不能像文学性体裁的书面语那样,含蓄、抒情、幽默、调侃、生硬、晦涩,因为它还应该是白话文,应该口语化、大众化,应该直陈其事、清晰明白、准确无误、没有歧义,让不同阶层的读者都能一读就懂、一看就明白,这也是提高志书质量、为读者负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。我们编纂者在行文时应该做到咬文嚼字、字斟句酌,但却不可跩文、玩帅,更忌使用文绉绉、酸溜溜的语言,诗歌化、散文化、小说化、戏剧化,都是志书语言的禁忌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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