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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述

时间:2016-06-27 09:52 来源:未知

综     述
 

 
  赤壁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,长江中游南岸,地理位置为东经113°32’—114°13’,北纬29°28’—29°59’。东与咸安区接壤,南与崇阳县交界,西隔皤河与湖南省临湘市相邻,东北与嘉鱼县连接,西北隔长江与洪湖市相望。境内东西横距68.9千米,南北纵距25.98—60千米,版土面积1723平方千米,市城区距武汉市112千米,西南距湖南省岳阳市63千米,是湘鄂赣三省经济、文化交流的结合部,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。
2015年,全市辖蒲圻、赤马港、陆水湖3个街道办事处,新店、赵李桥、茶庵岭、中伙铺、官塘驿、神山、车埠、赤壁、柳山湖、黄盖湖10个镇,官塘驿林场、羊楼洞茶场2个场,余家桥1个乡,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、赤壁经济开发区、蒲纺工业园区3个区;共辖34个社区,4个居委会,144个村委会。常用耕地面积494595亩,其中水田385353亩,旱地109242亩。全市户籍人口52.57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7.75万人、农业人口34.82万人;全市常住人口48.4万人,其中城镇人口24.78万人,农村人口23.62万人。人口中,主要是汉族,有21个少数民族。
 

 
 
  赤壁市,古为云梦泽地,战国时为楚国夏州地。秦时为南郡地。西汉高祖元至五年(公元前206—前200年)为荆州南郡地。西汉高祖六年至三国吴黄武二年(公元前201—公元223年)为荆州江夏郡沙羡县地。三国吴黄武二年(223)建立蒲圻县,建县后至天纪四年(280)属郢州武昌郡。西晋太康元年—建兴四年(280—316)属荆州长沙郡。东晋建武元年至元熙二年(317—420)属荆州巴陵郡。南北朝刘宋永初元年至元嘉三十年(420—502)属郢州巴陵郡。南北朝孝建元年至齐中兴二年(454—502)属郢州江夏郡。南北朝梁天监元年至太平二年(502—557)属郢州上隽郡。南北朝陈永定元年至祯明三年(557—589)属郢州。隋开皇九年至大业十四年(589—618)属荆州江夏郡。唐武德元年至武德三年(618—620)属江南道江夏郡。唐武德四年至贞观六年(621—632)属江南道鄂州。唐贞观七年至五代吴天祐四年(633—907)属江南道鄂州。五代十国吴天宝元年至南唐开宝八年(908—975)属鄂州。北宋太平兴国元年至至道元年(976—995)属荆州湖北路鄂州。北宋至道二年至靖康二年(996—1127)属湖北路武昌军。南宋建炎元年至祥兴二年(1127—1279)属湖北路鄂州。元至元十六年至至正二十八年(1279—1368)属湖广省武昌路。明洪武元年至清宣统三年(1368—1911)属湖北省武昌府。民国元年至五年(1912—1916)属湖北省江汉道。民国六年至二十年(1917—1931)属湖北省。民国二十一年至三十八年(1932—1949)属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。1949—1950年属湖北省沔阳专区。1951—1952年属湖北省大冶专区。1952—1959年属湖北省孝感专区,期间1958年10月至1959年3月与咸宁合县,称蒲圻县,治所在咸宁城关。1960年5月—1961年12月属湖北省武汉市,此间与咸宁第二次合县,称咸宁县,治所在蒲圻城关。1962—1965年属湖北省孝感专区。1965—1969年属湖北省咸宁专区。1970—1986年属湖北省咸宁地区。1986年5月国务院批准蒲圻县撤县设市,名蒲圻市,属湖北省咸宁地区。1998年6月国务院批准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,仍属湖北省咸宁地区。1999年咸宁地区更名为咸宁市,为省辖地区级市,赤壁市为咸宁市代管至今。

 
   赤壁市行政区划,有文字可考,始于宋朝。宋至元朝为乡、里制,全县设3乡13里。明朝为都、里制,洪武年间全县为43里,宣德十年(1432)并为30里。清朝为乡、团制,全县分为东南西北4乡设44个团。民国前期承袭清制,仍为44个团,民国21年(1932)改为乡镇制,全县为22个乡镇,民国35年(1946)合并为11个乡镇,乡镇下辖保、保辖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境内区划变动频繁。1949年蒲圻解放后,当时按原乡镇未变。1950年改保为村,甲为组。1951年改为区(辖)、乡制,全县设7个区,一个县辖镇,3个区辖镇和103个乡,区、镇、乡均设人民政府。1956年将原来的乡合并36个乡和3个区辖镇,乡镇设人民委员会,领导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同年又撤区设组,全县设6个指导组,指导组领导各乡镇。1957年撤销指导组,恢复区,全县设5个区,一个镇和38个乡,辖37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。1958年改区、镇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,全社设6个大公社,将原辖38个乡改为管理区,管理区下为农业生产大队。1961年,撤销大公社,恢复区、镇,将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,随后全县设5区1镇和38个公社、3个区辖镇。1975年撤区并社,全县设1个镇21个公社。1984年政社分开,撤销公社,恢复区、乡、镇,全县设5个区,6个县辖镇,7个区辖镇,19个区(镇)辖乡。生产大队更名为村。1986年撤县建市,全市设立4个办事处,15个镇,3个场(农场、茶场、林场)。1987年撤区建政,全市设15个镇,3个场,共辖25个居民委员会、250个村民委员会。2001年行政区划集并,全市设9个镇,3个街道办事处,2个场和1个农业生态开发区,共辖41个居民委员会、243个村民委员会。2004年合村并组,全市设149个村,12个社区,10个街道居民委员会。2015年赤壁市有3个街道办事处,10个乡镇,1个乡,1个茶场,1个林场,1个农业开发区,1个蒲纺工业园区,1个经济开发区;34个社区居委会,4个居委会,114个村委会。
 
 
 
  赤壁市幕阜低山丘陵与江汉平原的接触地带,南负群山,北临长江,地势由南向北逐渐倾斜,山地、丘陵岗地平原依次排列,其中低山15.4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0.9%;丘陵354平方千米,占20.5%;岗地867.5平方千米,占50.3%;平原486.1平米千米,占28.2%。各类地貌既相对集中,又交叉出现,高低悬殊,构成坡、塝、滩、冲、垄、畈等微地形,南部为海拔500米左右的低山群,大小山峰200余座,最高为赵李桥镇柘坪村的观音尖,海拔852米;中部京广铁路沿线为海拔200米左右的丘陵地带,北部滨江湖地区为海拔50米左右的冲积平原,最低处神山镇的聂家泉,海拔只有19.2米。水资源丰富,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总量13.265亿立方米,全市人均占有量2551立方米,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。境内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,温暖湿润,雨量充沛,四季分明,日照充足,严寒期短,无霜期长。1986—2015年,平均年降雨量1 607毫米,气温17.3℃,无霜期267天。境内有陆水、皤河、汀泗河3条主河,构成陆水、黄盖湖、西梁湖3大水系,长江过境江段12.54千米,平均年过境水量640亿立方米。因降水在时间上分布不均,常发生不同程度的旱、涝灾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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